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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养老服务业协会选举办法发布时间:2018-08-08 根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山东省换届选举工作指引》和《威海市养老服务业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经第一届理事会审议,制定本选举办法。 威海市养老服务业协会理事、监事、会长、副会长经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一、理事会、监事会产生方式 本届理事会由25位理事组成。不超过会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为单数。 (一)第二届理事会候选人由威海市养老服务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提名或自荐,提交第二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第二届理事会产生采取差额选举办法,由工作人员发放选票,采用无记名差额投票方式,得票数前25位,且超过有效选票半数的当选。 (三)本届监事 1名,监事选举办法同上。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二、会长、副会长选举办法 本届理事会会长1人、副会长6人。 (一)会长、副会长长候选人由威海市养老服务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酝酿,从第二届理事会中提名,提交第二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得票数前7位,且超过有效选票半数的当选。 (二)第二届会长、副会长选举采取无记名差额投票方式通过。本选举办法由威海市养老服务业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2018年7月 |